市政道路范围须界定
原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总工程师崔健球认为,人们对“道路”的认知,要转变为“街道”,必须从根本上扭转以车为本的思路。道路两侧和退界范围内应当限制停车,有意形成一些停车上的“不方便”,以促进人们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以达到缓解交通拥堵、环境污染,改善城市景观的目的。
崔健球建议,应当对市政道路范围进行重新梳理与界定。当前道路分为市政道路和街坊路、小区路两大类,其中市政道路通过红线进行管控,由市政部门负责管理维护。在新建地区应当控制支路红线宽度,增加一些宽度在16米以下、以生活功能为主的支路;在建成地区,应将既有的街坊路纳入管控体系。
道路设计应更具弹性
原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徐道钫说,从道路到街道的转型,要塑造与人性化街道相适应的路网结构和道路尺度,在新建地区以及结合城市更新形成窄马路、高密度的路网格局,促进交通分散化,为交通组织留有弹性空间。
徐道钫说,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不应沿用公路设计思维,而应与城市交通特征和要求相适应。建议优化当前以设计车速确定道路等级的做法,以车道数量和空间容量确定道路等级。降低道路的设计时速不但能达到集约节约建设用地的目的,还可以缓解在交叉口与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冲突。此外,应该缩窄规范中规定的车道宽度,以适应上海当前以小汽车为主的道路交通特征,提升交通安全性。
道路设计应留有弹性和模糊空间,因为街道的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除了各种交通活动外,还包含交往交流、商业活动、休闲游憩等功能,不应通过规划设计进行过于清晰的界定。
本报记者 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