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大黄居住奉贤,大四的儿子明年行将毕业,儿子专业适合在市区找个工作,于是这段时间大黄穿梭在市区找房子。那天他看到马路上设摊的某房屋中介一则信息很对胃口,但纳闷的是标牌上怎么不标出单价与总价。正在疑惑间,一旁工作人员模样的小伙子对他说:先生要买房子,先缴2万元服务费。房子还没有看到,楼层朝向也不知道,买不买更没确定,就要“拿”铜钿!大黄想大概碰到黑中介了,悻悻而去。可微信圈广东朋友说,他们那里买房要先交还不止2万元服务费呢!
讲到“拿”铜钿现象不少微信圈友便激动。一同事换某证,准备好的护照照片、身份证上照片都不顶用,非得现场重拍,铜钿价格自然超出凭借现代设备可以DIY成本的数倍。某文友说凭什么圈地划线就可以“拿”铜钿?原来现在不少上街沿、人行通道两端装上了电子识别栏杆,把原本宽敞的通道或广场空地变成停车场,一头一个穿着识别服、手拿一叠铜钿的人把守着。大家愤愤不平,而且一片谴责声。有的说,如果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司空见惯行业潜规则的话,那么如今变着法子“拿”铜钿,那种“此杆系我架,留下买路钱”匪气的滋生与蔓延令人震惊而不解。
买房卖房者“花钱”找中介打理,期望获取的是一个服务满意度,而中介敢于“拿”铜钿,基于能提供专业服务,并且能以职业水准满足客户的基本“意愿”,这种你情我愿,本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法则。然而先“拿”铜钿才做事或拿了“铜钿”不做事的现象绝非仅有,这种剥夺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及交易权的,实在不靠谱。本来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规范,收费或明码标价,或合同约定,千万不能让这种“拿”铜钿行为成了“互害”现象的又一次繁衍。
说“互害”不是胡诌。在马路、广场上,这么一划线,就成了“拿”铜钿的摇钱树。可悲的是,“道路、广场”原本都“规划”为大众的产物,是公共资源,由公民共享,怎么说变就变呢?你或许看到,有的停车场挂有两块金光闪闪的铭牌,颁发单位:“××城市建设交通运输管理处监制”“××物价检查所监制”,似乎合理合法,但朝令夕改总不对劲,即使改变“规划”,也得要有程序要听证,还得有批准文件,怎么就不见批准号“上墙”与铭牌并肩呢?一位知情者说,要搞块“监制铭牌”还不容易!一语道破天机。看来有机会倒要问问那些部门里我的老同学或老朋友,此类铭牌全市挂了多少?哪些是真的,哪些又是假的?还有,全市汽车保有量达330万,那一年挂铭牌的停车场总收入有多少?又该有多少铜钿入税库?其实,让“占地为王”者拿“铜钿”事小,剥夺公众行路权、休闲休息权,违反法治则事大了。今天你“占地”为王,明天我“占水”,后天他又“占×”,此行泛滥,“互害”倒霉的谁人能免?
市场的逐利性,只要“内容、程序”公平公正公开,经营者“拿”铜钿天经地义。同样,在“法治”语境下,“拿”铜钿者通过税收为民蓄财而非中饱小众私囊,那么,公众不仅认同,也会赞同,这才是人间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