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6月13日,在“灯花”上发表了《歌名小议》,继而又发表了《让新儿歌唱起来》等稿件。搬了好几次家,旧东西也随着搬家扔了不少,但第一次在晚报上发表的“豆腐干”、那篇稿费通知和后来的座谈会会议通知,我一直保留着。
那时的晚报才只有4版,2分钱一张。回想起来,版面少,那时报纸也不多,投稿也确实有点难。《新民晚报》牵动着上海人的心啊,是人们的精神食粮!上海人尤其钦佩林放写的“未晚谭”,我所在的大同中学语文老师李雪影说,晚报2分钱一张,林放的“未晚谭”就值1分钱。收到“灯花”座谈会通知时,心情是无比激动。在我的记忆里,有两件事可以称为无比激动的,一是收到“灯花”座谈会通知;二是后来收到党支部发给我的“入党志愿书”。
我哥哥说,这次座谈会也许能看到林放呢!那时我心里就更激动了。那时没有“粉丝”的词汇,其实在《新民晚报》读者群里、在上海市民心里,林放就是当时我们的偶象。我早早就去了圆明园路,我还记得,大概提早了三刻钟到报社门前。但是,我还不敢进去,恐怕太早了。没有手表,只能看商家的电钟,时间差不多了,我才走进圆明园路报社大门。
也许我长得比较瘦小,门卫拦住我,我回答说来开会的,并赶紧掏出了会议通知,门卫似乎不太相信,“这是你的吗?”我既紧张又自傲地说:“是我呀!”
我还记得那天开会的人中,大概我最小。一位穿着朴素的长者微笑着招呼我,让我在他边上坐了下来。后来我才知道长者就是林放。那天林放说,“灯花”就是要以小见大,但也不能无限上纲。例如,随地吐痰,是个不好习惯。但也不能联系到阶级斗争上面去啊!
上世纪80年代我参加了上海新闻工作者协会,其实,这一切都是从“灯花”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