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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8日 星期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科所种了6年的科研芋头被偷
警方称数额未达犯罪标准无法立案
  本报讯  泰州消息:近日,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泰州农科所的研究人员打算对20亩种植历时6年的芋头进行采集收获,却发现芋头被周边部分村民偷了。农科所在400余亩蔬菜培育基地里种植着用于科研的各类农作物,今年已经多次出现被盗的情况。当地警方表示,由于未达到犯罪数额标准,无法予以立案。

  12月6日早上,泰州农科所的研究人员赶往蔬菜培育基地,欲收获种植6年的20亩科研芋头。可到了田里却发现,几个上了年纪的村民正在地里对芋头“下手”。劝阻无效的研究员们只好报警,到达现场民警几番劝阻,村民才算“收手”。

  经农科所统计,此次共有100余个芋头株系遭到偷挖,其中30多个株系被“吃干榨净”,而最重要的脱毒培育材料的后代现在也屈指可数,极小部分的种群已经慢慢消失。

  农科所的助理研究员王显称,这次损失至少带来两方面影响,一方面所有数据统计工作现都无法进行;另一方面,不仅这几年工作人员的辛苦付诸东流,而且随着某个材料中育种的丢失,使里面可能蕴藏着无法估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价值也不复存在,这种损失是无法衡量的。

  王显告诉记者,村民偷拿科研农作物这事并非第一次,今年四五月份,用于科研的大蒜就有过被偷盗情况;七八月份,丝瓜也未能幸免。只不过这两种作物的投入相对少些,研发力度也小,所以并没造成这次这么大的损失。

  当地派出所表示,虽然村民偷挖芋头的行为给农科所带来了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但被盗芋头却只能按市场价格计算损失,未达到犯罪数额标准,无法予以立案。

  警方表示,按现有芋头的市面价格来看,一斤芋头外面只卖到三四块钱,这样算起来每个村民只是造成几十块的经济损失,所以警方无法立案,只能对村民进行批评教育。

  不过偷盗科研作物的案件并非没有先例,2010年8月6日晚,4名河南籍民工翻墙进入北京林果研究所大肆偷吃葡萄。被偷的葡萄是该所科研人员花费十年心血、累计投资40万元种植而成。民工偷吃让科研计划几乎毁于一旦。9月12日,4名民工被海淀检察院以涉嫌偷窃罪批捕,所偷吃葡萄作价1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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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中国新闻A06农科所种了6年的科研芋头被偷
警方称数额未达犯罪标准无法立案
2016-12-18 2 2016年12月18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