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岳母小姨子名义入股
冯小树的“闷声发大财”暴露于中央第七巡视组对证监会开展专项巡视期间,巡视组专项巡视发现“猫腻”,并将其涉嫌违法买卖股票的相关线索移交给证监会。据张晓军介绍,证监会党委对相关线索高度重视,要求予以彻查。经过调查审理,通过对复杂商业架构的层层剖析,对繁复资金往来情况的抽丝剥茧,最终查明,冯小树先后以岳母彭某嫦、配偶之妹何某梅名义入股拟上市公司,并在公司上市后抛售股票获取巨额利益,其交易金额累计达到2.51亿元,获利金额达2.48亿元。
张晓军称,冯小树作为承担重要职责的监管干部,知法犯法,以他人名义在公司上市前突击入股,上市后卖出股票获取利益,违反了《证券法》第43条关于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管理秩序。依据《证券法》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冯小树违法所得2.48亿元,并顶格处以2.51亿元罚款。同时,对冯小树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而根据张晓军提供的“彭某嫦、何某梅”的化名,有关人士从冯小树审核通过的两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名单中得悉,“彭某嫦、何某梅”为三川智慧十大流通股东之一的何玉梅(112万股,已套现)、彭萍嫦(持股62万股)及宝莱特的第一第三流通股股东何玉梅、彭萍嫦(合计持股逾286万股)。
入股价较低赚取暴利
那么,冯小树到底是何许人也?公开资料显示,现年52岁的冯小树曾任深交所中小板部副总监,深交所发审监管部副总监、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审核一处副处长,深交所股票发审委兼职委员等职务。作为发审委兼职委员,冯小树也十分“勤奋”。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显示,2005年3月至2007年4月间,冯小树共计参与了43个项目的审核,其中34个IPO(首次公开发行)项目、3个增发项目、5个可转债项目、1个可分离债项目。而在34个IPO项目中,通过的27家、否决的6家、取消审核的1家。通过的IPO项目中包括中国平安、招商轮船、长城影视等。
掌握企业上市的令牌,发审委员权力很大,而即便是撇开投票权,只需要了解企业上市的一丝信息,就可套取上亿元的巨额利润。事实也确实如此,一位不愿具名的保荐人士表示,作为发审委员,冯小树的赚钱可谓“一本万利”。从证监会披露的金额来看,其交易金额2.51亿元,获利2.48亿元,也就是说成本仅为300万元,可谓非常暴利。虽然难以就此断定其初始成本只有300万元,但至少也能证明冯小树的入股价较低。
估值差提供套利空间
那么,又是怎样做到如此低成本大收益的呢?业内人士推断,最根本的原因或在于掌握企业上市的令牌而造成权力寻租。也即冯小树利用发审大权,答应帮助被审核的拟上市公司顺利过会;作为交易,上市公司在上会前,以低价出让部分股权给冯小树,并交由亲友代持。而新股上市后股价一般较之于发行价涨幅惊人,有业内人士随机选取冯小树参与审核通过的三家中小板公司,以2007年发行的安纳达(002136)、顺络电子(002138)和拓帮股份(002139)为例,这些股票上市首日在股票首日上市开盘的平均涨幅高达202%,如此无风险套利,意味着IPO前后的估值差,为身处发审委的冯小树提供了巨大的套利空间。
不过,上述人士表示,目前由于证监会正式的行政处罚书尚未发布,其具体获利细节不得而知,一切需等待证监公布行政处罚书,即能明了。
本报记者 许超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