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许先生被机动车车撞伤,随后住院治疗。住院半个月期间请了专业人员进行护理。出院以后,许先生的妻子又向工作单位请假护理了一个月。之后,他在家休养了半年。但保险公司只同意按照每天40元的标准赔偿护理费。
“新民交通法援”律师告诉许先生,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期限一般由司法鉴定意见书作出“护理期”评定。
就本案来说,许先生的护理期限应当由司法鉴定机构评定。在这个护理期限内,可以分为三段相加计算:首先,住院期间,护理费应当按照实际支出的花费凭发票计算;其次,在家妻子护理期间,应当按照妻子的误工费计算;最后,剩余的期限则按照法定的标准,即一般每天40元至60元的标准计算。
“新民交通法援”律师还提醒,伤者可以在住院期间聘请专业的护理人员进行护理,出院后亦可聘请家政服务人员照顾,所产生的护理费用均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但是,一定要记得在支付护理费用时索要正规的发票。本报记者 程绩
“新民交通法援”是《新民晚报》旗下“公益法律服务新媒体”,专注指派优质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法律服务,承诺不向伤者收取任何费用,案件结束后由肇事方承担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