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青浦区法院受理一起借贷纠纷案,原告上海领先网络科技公司诉青浦区某银行一支行行长孟良借款150万,直到2016年6月尚未归还。
原来,2013年4月初,上海领先网络科技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孟良所在的银行申请贷款150万。但几分钟后,150万资金被划走。公司经过了解得知,是孟行长作了手脚,将150万元资金挪用。领先公司总经理王瑞刚虽然心有不快,但不想和行长搞僵关系。然而3年过去了,孟良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上海领先网络科技公司只好将孟良起诉到法院。
法官在审查案件证据时,发现该案并非只是民事借贷关系这么简单,孟良有可能涉嫌职务犯罪,于是将案件移送青浦区检察院。
检察机关查明,2010年,老板张新华在青浦区经营一家家具厂。2012年4月,他曾向孟良所在的银行借贷资金600万,周期为一年。一年后,张新华的资金还没有着落。孟行长作为担保人到上海顺畅商行借款600万帮助朋友的公司“资金过桥”。
然而,看上去板上钉钉的事情也会发生意外。张新华公司新贷款在孟良支行审批通过后,在上一级银行遇到了麻烦。上级银行对张新华的贷款没有审批,张新华的贷款计划搁浅了。孟行长也傻了眼,自己做的担保,新贷款批不出,顺畅商行的600万欠款如何归还?
关键时刻,张新华玩起了“人间蒸发”。畅顺公司的老板找到孟良,要求孟良偿还600万元借款。孟行长无奈,只得于2013年4月10日向另一个周老板借款250万来填补窟窿,但只有一周左右的时间。
一转眼7天时间过去了,走投无路的孟良将目光瞄向了自己职权范围内可以发放的贷款。领先网络公司在孟行长的银行有700万的授信额度,2013年4月的第一笔放款是150万元。领先公司的贷款需要受托支付到与领先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账上,但是顺畅商行与里领先公司之间没有业务往来。孟良就想到伪造一份购销合同。孟良知道领先公司向银行提交过的该公司与黑龙江省一家公司的购销合同,孟良就按照这份合同,把黑龙江省的那家公司换成顺畅商行,改头换面,炮制了一份假合同。孟行长还将该合同拿给顺畅公司的法人张兴华,让他在虚假的合同上签字盖章,只是资金走账所用。之后,孟行长就把合同的复印件交给了银行的信贷员章某,并指使章某按照合同复印件上报进行受托支付,上报后先由孟良在系统内进行审核,然后再逐级上报至上级行审核。(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韦贵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