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副巡视员杨雷介绍,6月底前相关部门将会把《指引》发放到深圳市每个家庭,以引导市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目前,深圳市、区城管部门正在加速推进住宅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规范设置,计划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并配套完善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
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物业公司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搜集容器的,将处以3000元罚款。个人未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的,将处50元罚款。而生活垃圾收集企业如果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将被处1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