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现年42岁,老家在辽宁省沈阳市,初中文化程度,在上海无业。今年2月25日,许某通过手机,在网上搜索到一套房子要出租,并很快通过中介,联系到房东王婕。双方见面后,商定签订一年租赁合同,10天后交房,许某必须在交房当日一次性付清一年房租。第二天,双方正式签合同,许某先付了3000元定金便先行入住,以此方式骗取房东的信任。此时,房东王婕并未察觉异样,不过,许某的心思却蠢蠢欲动起来。
就在许某入住的当天,他就开始四处找人“转租”,他先用手机拍了几张房子内部的照片,发到了网上,声称要出租这套房子。3月1日,租客陈丹看到出租信息,和许某取得了联系,实地看完房后,选择了其中一个房间。许某表示,自己是二房东,已经与房东签了2年租房合同。陈丹租房心切,对房间也满意,不加多想,就和许某签了月租金3000元的一年租赁合同,付三押一共人民币1.2万元(支付宝3000元、现金9000元),轻松进了许某的腰包。
一次得手,许某继续寻找下一个“猎物”。3月4日,又一名租户到许某这边看房,并当场决定租其中一间。这次,许某直接冒充房东,与他签订了3个月的租赁合同,并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骗取人民币8100元。眼看交房的日子就在眼前,许某心里有点发虚:两头骗人,房东和两名被害人一旦发现,自己肯定没有好果子吃。怎么办?溜!
另一边,到了交房的日子,房东王婕带着中介找许某收房租,却看到一名陌生的女子在房内,门锁还被换掉了。一番了解后,王婕和陈丹都意识到遇到了骗子,陈丹打电话联系许某,已经无人接听,她迅速选择了报警。经调查,许某骗取了两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万余元。
(本文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