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的婚姻33年。处理完前夫的丧事后,我心里空落落的。儿子为了孙女入幼方便,居住岳母家。我的家在外环之外,亲家在中心城区。前夫离世的两年里,我是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去年,小区里小姊妹给我介绍了老汤。老汤情况和我相似,三年前丧妻,也是一个儿子,儿子也不在一起生活。老汤比我年长六岁,长相不如前夫,但老汤身上的优点比我前夫明显。前夫有少爷脾气,我们生活三十多年,一直是我服侍他,家里油瓶倒了他都不扶。而老汤会服侍人,他前妻生病七年,不用护工,自己服侍,让我感动。
见过老汤后,我下不了决心。我跟儿子袒露心思,没想到儿子说,姆妈只要侬看得中,我支持,只要侬开心就好。儿子还帮我出主意。儿子说,姆妈侬和这个伯伯婚前最好有一份协议,这样以后好相处。我觉得儿子说得有道理。半路夫妻闹别扭的事我见得多了。于是,我把想法告诉了老汤,老汤也觉得有好处。我和老汤拟定了几条协议,一是双方各自房产、遗产百年后由双方各自的亲生子女继承;二是婚后女方住进男方居所,女方住房出租,租金归女方儿子所有(这是老汤提出的,因为我儿子要还房贷);三是婚后日常生活开销男方每月提三千元现金放在抽屉里,供女方使用(老汤提出),不够女方补上(女方提出);四是因男女方收入不一,遇到年节给小辈亲眷的人情钱,不强求一致,多少自己定(女方提出)。
转眼三年过去了,我和老汤半路牵手,和睦相处,双方的子女见面也客客气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