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在长宁区经营一家早餐店的李阿姨报案称,一名陌生男子来到店里假装谈生意,实则花言巧语骗取“押金”。这名男子正是陈某,他自称是长宁区某高级酒店的餐饮部经理,想在这家早餐店长期订购豆浆和包子。
听了陈某的来意,李阿姨喜出望外,但对方紧接着提出了要求:豆浆和包子必须存放在酒店提供的专用箱子内,李阿姨得先支付这些设备的押金。考虑到陈某来自于高级酒店,李阿姨夫妇认为食品存放的附加条件也是合情合理。于是,夫妻俩决定接下这单买卖,跟随陈某去该酒店办手续。
到达酒店后,李阿姨的丈夫在一楼等待,李阿姨独自随陈某上楼,向他支付3800元现金。得手后陈某便借故离开,李阿姨迟迟等不到人,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警方于同年6月22日批准对陈某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去年7月21日,陈某在长沙被民警抓获。逃窜的一年中,他还用相同手段骗取长沙市三家早餐店6000元的“押金”。日前,长宁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陈某依法提起公诉,认为陈某系累犯,根据《刑法》规定,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