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联社报道,这是韩国法院首次认定政府对这起海难负有责任。
政府船主都有过失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说:“政府和清海镇海运公司的过失导致事故发生,法院因而认定两方有义务赔偿原告。”
判决书认定,清海镇海运公司允许“世越”号在超载和货物固定不稳的情况下出海;海难发生后,船员要求乘客待在舱内自己却先行逃脱。政府反应慢,负责指挥救援的木浦海洋警备局“没有采取有效救援举措,没有尽到保护国民生命安全的义务”。
法官李尚贤说,“遇难者在船内等待救援时死去”,判决结果考虑了他们当时经历的恐怖和痛苦以及遗属们遭遇精神打击、至今承受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痛苦。
2014年4月16日,“世越”号客轮从韩国西北部仁川港出发,前往西南部济州岛,在西南海域进水翻沉,导致304人遇难,多数是参加修学旅行的安山市檀园高中师生。
多重因素酿成惨剧
“世越”号是韩国清海镇海运公司2012年从日本购得的二手船,船龄已有20年。该公司对船身进行过改造,在顶部增加客舱数量,提高了船的重心。代理检查船只安全的韩国行业协会负责人曾是韩国海洋水产部官员,对这种违规改造经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故发生时,船上的货物重量高达法定上限的两倍。
当时船长和乘务员通过广播要求乘客原地勿动,自己却搭乘海警快艇溜走引发民愤。在船体不断倾斜,出口涌进海水的情况下,乘客依然按照广播的指示原地等待救援,失去了最后的求生机会。
海岸警卫队的表现也饱受非议。幸存者指责他们根本不曾对船内的人进行救援,躲在一旁“守株待兔”,只等有人从船里逃出后才“捞”上救生艇。更令遇难者家属愤怒的是,民间自发组织了由30名潜水员组成的救援队,希望进入当时还未沉没的船体进行搜救,却被海警“粗暴地拦下”。
事发7小时后,船体大部分已沉入水中,时任总统朴槿惠姗姗来迟,对公众表示正“全力营救船上的人”。有消息称,她在那段时间里接受了微整形手术。“失踪7小时”成了朴槿惠政治生涯中最大的污点之一。
法院判处韩国政府和清海镇海运公司赔偿每名遇难者2亿韩元(约合119万元人民币),同时赔偿受害者父母各4000万韩元(24万元人民币),赔偿遇难者兄弟姐妹、祖父母等500万至2000万韩元(3万至12万人民币)不等。
遗属要求明确说法
法院宣判后,遗属原告团在法院外召开记者会,对判决结果表达失望。
“我们不满足于法院认定(政府)责任,我们认为这理所当然,”遗属代表柳京根告诉媒体记者,“我们希望法院明确界定国家做错了什么,运营商对他们的行为负有何种程度的责任,而不是他们是否有罪。”
柳京根说,遗属原告团期待在上诉中获得更有利的判决。
遗属原告团共354人,其中包括118名遇难者的父母或其他家人,他们2015年9月提起诉讼,要求从法律上认定国家责任,同时索赔1070亿韩元(6.4亿元人民币)或每名遇难者10亿韩元(595万元人民币)。这些遗属拒绝接受法院判决以外的国家赔偿金。一名在“世越”号海难中失去儿子的父亲说:“我们要揭露真相,让这种事不要再发生。我想知道儿子为什么会死,为什么不救他。我只想知道真相。” 刘秀玲 宫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