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第二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在北京举行并发布《联合声明》。中德双方一致认同中欧国际交易所(以下简称“中欧所”)的重要市场地位,并就跨境证券发行与监管合作、A股指数衍生品离岸市场建设、资本巿场互联互通等相关话题达成一系列共识。
中欧所立足于发挥促进中德两国金融合作、人民币国际化以及中德先进制造业对接与合作的重要平台作用。中德双方对中欧所在法兰克福成功开启中国新离岸蓝筹市场——中欧所D股市场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成绩表示了高度赞赏。
《联合声明》表示,双方支持各自证券监管机构签署双边跨境衍生品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以支持在法兰克福中欧所上市A股指数衍生品。
为进一步加强资本巿场互联互通,《联合声明》宣布双方欢迎德意志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各自的上市公司在对方市场挂牌存托凭证(DR)产品开展可行性研究。中方欢迎符合条件的德资在华银行申请中国存托凭证(CDR)业务牌照。双方欢迎中国银行与中欧所签订《D股项目合作谅解备忘录》,支持中国企业赴德上市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