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26周多的杨女士不幸离世,家属不认同结果,可寻求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不满意调解,可拿起法律武器。面对调解,院方有权利辩解;面对被诉,院方更有责任直陈事实。这是解决医患纠纷的最好路径。在“医闹”已入刑的情况下,如果维权手段过激,难逃法律规制;若医方有过错,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法治时代,无非讲究一个“理”字。这个理,既是道理,也是法理。理直才能气壮,而不是比谁嗓门大。
应看到,司法救济毕竟是最后的手段,不能“包治百病”。化解医患纠纷,更需重在防范。这既需要患者意识到,现医术再发达,也有无能为力之时;也需要医者有严谨态度,有慈悲情怀,医生给病人开出的第一张药方,应是关爱。
在医疗水平贫瘠、医疗资源匮乏的年代,医患同舟共济,共驱病魔;如今,医疗卫生条件已经大为改观,医患可说是同乘“豪华游轮”,更应齐心协力,毕竟病魔才是共同的敌人。你若深信不疑,我必全力以赴。不断增进互信,不断激活制度的力量,相信医患关系终能走向融洽,实现共赢。(王石川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