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贪官为何喜爱“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不管是“买官”还是“买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只是说法的转换,并无本质的不同。都是花钱买公权力,都是做买卖。既然是做买卖,当然要讲究成本利润核算。于是乎,“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便有了“价值”,经营得当甚至可以“先富起来”了。 (志峰)
■新京报《超标公车拍卖的损失算谁的?》:高达百万元的纯进口豪车居然被购进政府机关或国企,而处理上不过是一卖了之,似乎根本就不存在责任的概念,这容忍度是不是太高了?监管容忍的底线又在哪里?
(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