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3日 奥巴马签署医疗保险改革法案。两天前,经历民主、共和两党的争斗后,国会通过医改法案。医改被视为奥巴马标志性政绩,遭到大部分共和党人反对。
2010年3月23日 奥巴马签署医改法当天,由佛罗里达牵头的13个州立即指认医改法违反宪法并提起诉讼。另外13个州和代表小企业的团体全国独立企业联合会后来加入“反奥氏医改”阵营,意味着这一阵营包含美国50个州中的26个。
2011年1月31日 佛州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裁定,医改法中强制美国人2014年起购买医疗保险的内容、即“强制医保”条款违宪。
2011年8月12日 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联邦上诉法院裁定“强制医保”条款违宪。
2011年9月28日 奥巴马政府、“反奥氏医改”26州和全国独立企业联合会分别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2011年11月14日 最高法院宣布受理医改案。
2012年3月26日至28日 最高法院“倾听”正反两方斗嘴。
2012年6月28日 最高法院9名法官以5对4的表决结果裁定,“强制医保”条款符合宪法。
最高法院裁定宣告围绕“奥氏医改”的司法论战告一段落。但针对这一奥巴马力推内政措施的政治斗法可能将更加激烈。
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