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某是外来务工人员,一直在本市郊区的拆迁工地拆房子。2011年6月中旬,熊某在奉贤区金汇镇参与拆除了金钱公路上的一间厂房。产房拆好后,厂里的一条水泥路两旁还留有22棵香樟树。当时,“心思活络”的熊某便找到拆迁队的老板,询问他是否需要将这些树卖掉。如果有需要的话,他可以找人接手,自己从中拿点介绍费。当时拆迁队老板并未给他答复。然而,熊某却开始自说自话找买树的下家,并收了对方2000元。
3月下旬的一天,在熊某找来的下家找来卡车、吊车挖树的时候,当地派出所社保队员觉得这一伙人形迹可疑,便上前询问,发现这些人都无法说清所挖香樟树的归属权,即将工人和卡车司机带回派出所。今年8月1日中午,当地民警根据接到的线索,将熊某在其暂住地抓获。
事后相关拆迁公司负责人证实,拆迁公司的职责是负责将已签拆迁协议的单位或房屋的地面建筑物拆除。如果留有绿化,这些绿化拆迁公司不能处置,因为一旦签了拆迁协议,这些绿化就是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