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工业设计系教授石元伍,与研究生共同设计的作品获国际重要设计大奖。本是件好事,却引起轩然大波:有网友称这件作品抄袭学生的毕业设计。目前,艺术设计学院初步认定,石元伍涉嫌“外形抄袭”,决定暂停其系主任职务,等待进一步处理。
高校教师,乃至教授的被疑抄袭事件,屡屡发生。抄到学生头上,虽令人惊诧,却也不是头一回了。“被疑”之后,除了当事人之外,校方的态度往往引人关注。有的暧昧不清,不愿正面回应;有的敷衍了事,只为大事化小;有的严肃调查,或还当事人一个清白,或给予应有的处罚。公众最希望看到的,自然是最后一种。
在最近这起事件中,两件作品除少部分细节有所差异外,几乎一模一样,校方判定石元伍涉嫌“外形抄袭”,没有问题。当然,和大部分同类型事件一样,当事双方也是各有各的说法。石元伍称,学生的毕业设计由其指导,应属师生共同成果,自己的错误仅仅在于投稿时没有署上学生的名字。胡素美则回应,石元伍并非带自己做毕业设计的导师。事实真相究竟如何,需要进一步调查。然而,即便石元伍确曾“指导”过胡素美,把学生的毕业设计据为己有,这种行为在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上,无论如何也站不住脚。
在被停职之后,石元伍表示“不理解”。他认为,校方没有站在保护教师的立场上解决问题,“我和学生已达成共识,再去界定是否抄袭,意义不大。”所谓“共识”,大概是指道歉和以联合署名补救。“共识”是否存在暂且不论,但石教授似乎认为,校方对教师的“保护”方式,应该是通过“私了”维护其名誉:只要对方不予追究,抄没抄,不重要,罚不罚,没必要。这种想法,恐怕就是被一些高校暧昧、敷衍的应对态度给“惯”出来的。教师的名誉和高校的声誉,自然有关联,但教师受到质疑,校方碍于人情关系一味“保护”,甚至不惜以高校声誉为教师名誉“背书”,并不明智。反之,为了维护学校声誉,不经严肃调查即处罚教师,也无法让人认同。真正的保护,应该是以负责任的学术态度,组织专家做出专业判断,同时调查当事人和关联人,查明是非黑白。这样,才能得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结果。
因此,还是要为石元伍说一句话。校方正面回应值得肯定,“抄袭”的表面证据也成立,但要在学术上认定“抄袭”,需要一定的程序和依据。同时,公众也不希望看到,此刻舆论沸腾,校方便“高高举起”,待到证实抄袭、必须“进一步处理”时反而“轻轻放下”。任何回应、处理,都不该是为了某一方的私利,或迎合舆论,而是为了学术正义。
(相关报道见A15·中国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