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了确保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作了调整,60岁以上人员从3000元调整为3300元;19-59岁人员从1500元调整为170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从680元调整为750元。2013年在政府财政继续对城镇居民医保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考虑到居民的承受能力,对个人缴费标准略作调整。70岁以上人员从310元调整为340元;60-69岁人员从460元调整为500元;19-59岁人员从620元调整为68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从80元调整为90元。
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的个人缴费标准随居民医保中小学生标准同步调整,2013年为90元。
市医保部门提醒,符合条件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逾期参保有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可以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或登录医保网站www.shyb.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