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扩大老年大学的覆盖面,确保老年人就近上学。可以要求具备条件的高校、中学办老年大学分校或老年教室(暂名),也可与具备条件的社区中心联手,提供数量不等的学习场所和座位;落实经费来源,为老年人提供公共服务,不能局限于“硬环境”,也要包括“软坏境”。老年教育经费,应按老年学员数量,下拨到相应老年大学,并加强审计;提高从事老年教育的教师待遇。对于老年办学机构聘任的专任教师,应该提供评聘职称等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