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楼宇买卖印花税税率的具体措施为,200万港元或以下交易的印花税税率,将由100港元增至交易额的1.5%;其它交易的税率全面增加一倍,最高的税率由交易额的4.25%调整为交易额的8.5%。除指定豁免外,新税率适用于所有个人或公司购买住宅或非住宅物业的交易。
关于新税率的豁免范围,与额外印花税和买家印花税基本相同。香港永久性居民购买住宅物业,在签署买卖协议时并没有拥有其它香港住宅物业,即是打算只拥有一个物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包括首次置业、已出售原有物业等待再置业,以及想换楼的人士,可获豁免缴付新增的税率,只须按现时的税率缴付印花税。
此外,当局还将修订《印花税条例》,令非住宅物业,包括商铺、写字楼、工厦、车位等的交易,在签订买卖协议后,便须缴付印花税,而非待签订转易契约时才缴纳。此做法跟住宅物业交易做法看齐,增加买卖非住宅物业成本,阻止炒风蔓延至非住宅市场。
两项措施将于2月23日正式生效。
曾俊华在22日的记者会上表示,去年10月推出两项措施之后,楼市平稳了一段时间,但近日又再度亢奋。由于楼巿泡沬风险持续上升,特区政府决定推出新一轮的措施,加强需求管理。
为降低楼市泡沫风险,香港特区政府曾于2012年10月推出两项严厉的楼市调控措施,一方面,如果买房之后三年内把房子卖出,需支付一笔10%到20%不等的额外印花税;另一方面,所有非香港本地居民、所有本地及外地公司在香港买楼,都需要支付相当于房价15%的“买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