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市妇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开展了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专项检查。共涉及445户单位,13.9万名职工。检查情况总体良好,大部分企业在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较为规范。但也发现一些企业存在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现象。
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保护存在问题较突出。一些非公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意识较薄弱,对相关法律规定不甚了解,注重企业经济效益而忽视职工权益。部分企业未按规定组织女职工进行妇科病及乳腺病检查。查出25户企业未安排本单位女职工进行妇科病及乳腺病筛查,占被查企业的5.6%,涉及女职工2905名。上海市实施《妇保法》办法规定,单位应每两年安排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病、乳腺病筛查。检查中,一些企业负责人完全不知这一规定,有的企业以员工流动性大、未婚女职工多不需要检查等为由而不安排检查。
企业违法延长劳动时间,超时加班现象较严重。查出35户企业违法延长工作时间,占被查企业的7.9%,涉及女职工4771人。超时加班现象在以实行计件工资制或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服装加工、轻纺制造类企业中尤为严重,共有17户此类企业被查出有违法现象。有的企业为完成订单,职工全月无休,有的企业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2小时以上,职工休息权益得不到保障。
企业随意克扣、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仍然存在。查出26户企业未按规定支付职工工资,占被查企业的5.8%,涉及女职工565人。这种违法行为多发生在轻纺服装类的非公小型企业中,一些单位以企业规模小、资金周转速度慢、无法按月及时支付工资为由,平时只发放基本生活费,其余工资几个月合并发放一次;一些单位不按照规定计算职工加班工资,故意克扣职工工资;还有的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收取职工押金的方式来限制职工择业自由。此外,还查出3户企业未为16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2户企业未与73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