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天为什么会在书包里藏一盒避孕套?这么晚了他又会去哪里呢?
等了很久小天也没回家,在妻子的催促下,王鹏出门找了一圈却连个影都没有,走着走着就来到一家经常去的洗浴中心。这家所谓的洗浴中心其实一直进行着非法经营,为男士提供特殊性服务。心情郁闷的王鹏不想就这样回家,决定进去放松一下。
他刚进洗浴中心的大门就发现,儿子小天竟然在柜台结账!儿子在这里干什么?他才13岁啊,怎么会来这种地方?
王鹏将小天揪出来,要他把事情交代清楚。原来,王鹏经常到那家洗浴中心消费,好几次都被小天发现。终于有一次小天按捺不住好奇,放学后便进去一探究竟。门口的小姐并没有因为小天年纪小拒绝服务,而是带他进了一个小房间。然后,小天在小姐的诱导下接受了性服务。后来便一发不可收拾,只要手里一有零花钱就来这家店。有时甚至会偷偷地翻王鹏的钱包。
王鹏一时不知道怎么办好,他不敢把这事告诉妻子,更没办法教育孩子,因为他自己也牵扯在内,而小天正是学着他的样子进这家店的。王鹏只能先带小天回家,随便编了个理由搪塞了妻子。
之后,王鹏开始控制小天的零花钱,希望从根源上阻止小天。过了几天,王鹏又去了这家店,但不是为了消遣,而是向相熟的经理打听小天最近有没有来。谁知经理告诉他,小天现在竟然会把小姐带出店!
这样发展下去,儿子真的不可救药了。王鹏觉得自己别无选择,他决定向警方报案。
警方很快端掉了这家非法洗浴场所,并逮捕了老板等组织者,依法提请检察机关以组织卖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王鹏恨这家洗浴中心,竟然连孩子都不放过!小天才13岁,他是被引诱才接受了这家店的性服务,身心健康受到了极大的影响,难道这家洗浴中心不该为小天负责吗?如果与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那诱骗不满十四岁的男孩发生性关系,是否也应该构成犯罪呢?警察告诉王鹏,有一个靠得上边的罪名是猥亵儿童罪,但这个罪是指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而洗浴中心的小姐和小天已经发生了性关系,所以也不符合猥亵儿童罪。警察告诉王鹏,其实最该为小天负责的是王鹏自己,青春期的孩子对所有事物都充满好奇,作为一个父亲,必须为孩子树立一个正确的榜样,避免这种上梁不正下梁歪的事情发生。 洁蕙
(本栏由CCTV12《法律讲堂》供稿,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陈一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