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站在街角,看一个拉板车的人,坐在车把子上,托着一张油皮纸,在吃猪头肉。肉块上的油,把油皮纸都渍亮了。我至今记得他的姿态:跷个二郎腿,用食指和拇指在撮猪头肉,腿肚子上有蚯蚓一样的青筋。我想,那是个卖苦力的人劳作之后的享受。
我想长大后,挣到第一笔钱,就去街角卤菜店买一包猪头肉。卖卤菜的师傅在一块厚白果树砧板上切肉,我接过一包猪头肉飞快地跑回家。我们这地方,猪头肉又称“烧腊肉”,大致是汪曾祺《异秉》中王二熏烧摊子,“猪头肉则分门别类地卖,拱嘴、耳朵、脸子,脸子有个专门名词,叫‘大肥’。要什么,切什么”。江南一带的熟食肉铺,“陆稿荐”的店招起得有书生气。
猪头肉最好的部位,是在猪嘴,尖嘴下巴部分,肥而不腻,温热爽口。清代文人袁枚说他的家厨王小余身怀绝技,客人吃到满意的菜,开心得手舞足蹈,恨不得把盘子都吃下去。
在我看来,吃猪头肉差不多有那种感觉。《随园食单》中提到猪头肉的做法:“洗净五斤重者,用甜酒三斤;七八斤者,用甜酒五斤。先将猪头下锅同酒煮,下葱三十根、八角三钱,煮二百余滚;放入秋油一大杯、糖一两,候热后尝咸淡,再将秋油加减;添开水要漫过猪头一寸,上压重物,大小烧一炷香;退出大火,用文火细煨,收干以腻为度;烂后即开锅盖,迟则走油。”
20年前,小城有姚大、姚二两兄弟摆摊卖猪头肉。二姚都留着八字胡须,不同的是,姚二的长头发乌黑油亮,我甚至怀疑他在切猪头肉后,将猪头肉的油顺带捎抹到头发上。姚大和姚二,现在都成了大老板,还注册了自己的商标。在月升中天的夜晚,他们想起从前,还会燃一炷香,对着一尊猪头磕头?
感谢有猪头肉相陪的岁月,它至少让我找到一个为吃而去追求的目标。如果哪一天我对猪头肉也味同嚼蜡,那味蕾是出问题了。对色香味,酸甜辣的麻木,真的很可怕。很多时候,人的愿望是从胃开始的,摆在眼前的东西往往能带给我们庸俗的力量。一个人的理想,具体到一包猪头肉,那是没有什么不可实现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