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检测站“拉下”8名公安人员
23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孔防军有期徒刑6年。
就在今年1月,向孔防军行贿的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站的经营者黄集洪,被白云区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处罚金100万元,没收财产200万元。
对广州市车管所这起窝案而言,受贿40多万元的孔防军仅仅是“冰山的一角”。被黄集洪拉下水的还有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广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伟强、车管所所长李斌、民警朱孔球、技术检验科科长梁国伟等7人。
各部门掌握的实权,决定了黄集洪贿送的金额:向拥有“实权”的李伟强行贿370万元;向车管所派驻检测站的民警朱孔球行贿329万元,确保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能够注册、登记;向副所长的孔防军行贿8万元,及总价值34万多元的烟酒、虫草、燕窝、家具等。
违规“放”车牟取2亿元暴利
正常情况下,不合格车辆的车主应自行维修车辆,确保车辆各项指标安全后,再去检测站检测,合格后才能通过年审。但在人禾机动车检测站,只要在系统上人工改动检测数据,违规车辆便可以一路绿灯。
不过,人工修改的费用是正常收费的10多倍。记者从广州价格信息网上了解到,广州市物价局统一规定,小型车的安全性能检测收费和综合性能检测收费标准为125元,大型车最高190元。人禾检测站的标准是违规越严重收费越高,一般都在2000元以上。
据黄集洪供述,从2010年起至案发的2012年4月,该检测站每月有300到400辆次违规车辆通过检测,累计通过近10万辆次。计算下来,从中至少可牟取2亿元的暴利。
谁来防范马路“定时炸弹”?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急剧增长,看似“权力不大”的车管所,成为腐败高发地之一。本应为马路安全保驾护航的车管所,却因部分人员的私欲,埋下了成千上万的马路“定时炸弹”。
2012年6月29日,广东省广深高速发生一起货车与油罐车追尾相撞交通事故,致20人死亡、3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600万元。根据广东省安监局公布的事故调查结果,其中一辆肇事车辆是由湖南茶陵县利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该县交警支队检测的,均存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问题。
新华社记者 毛一竹 扶庆
(据新华社广州6月25日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