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今年征兵时间有哪些调整变化?
答: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征兵调整至夏季。据此,本市今年征兵从6月25日开始,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前运送完毕。
问:今年征兵的征集对象与范围有哪些规定?
答:今年征兵的征集对象与范围包括:征集的男青年,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
问:今年女兵征集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今年征兵时间调整的实际情况,本市女兵征集报名采取实地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以实地报名为主。7月10日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的女青年,须到本人户籍所在的区县征兵办报名登记;本市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女生和应届毕业的女生,须到本人就读高校武装部或承办部门报名登记;各区县征兵办可提前组织符合征集条件的高校在校女生和应届毕业的女生,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同时,所有征集对象均须在6月20日至8月5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8月6日起,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应届毕业生或在校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问:今年,国家对征兵政策做了哪些调整?
答:今年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在户籍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并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扩大应征入伍大学生学费资助范围,简化申请与审批程序,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适当增加高校集中地区征兵任务;减少初中生征集数量。北京、天津、上海及省会城市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其他地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集初中生比例的上限。
问: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是怎么规定的?
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市)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问:对入伍的义务兵及其家属有哪些优待政策?
答:国家、军队和本市近年出台了许多针对义务兵及其家属的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可参阅市政府征兵办印发的《征兵宣传手册》或登录查阅“上海征兵”门户网站(网址为:zbb.sh.gov.cn)。欢迎社会各界对征兵工作进行监督,市政府征兵办的咨询监督电话号码为:62757242,各区(县)征兵办也都设有咨询监督电话,并在本区(县)范围内公布。
本报记者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