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还表示,制订《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只是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一个方面,近期还将出台小学升初中办法、中考改革意见、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意见、高考改革方案等,同时将进一步加大课程改革力度。
与《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第一稿相比,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中的有些规定更加“刚性”,且更具操作性。
■ 条文规定更为明确 比如“阳光入学”,在要求各地要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时,新增加了要“切实缩小校际差距”。比如“严禁违规补课”,原先的征求意见稿只针对公办学校和教师,现在扩展到要求所有的学校和教师都“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再比如,在“规范考试”中,特别提出了“教育质量监测不公布学生成绩与排名”。
■ 对作业的规定更符合教学实际 第一稿中“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的规定一度引起了舆论的极大反弹,包括教育界内部也是质疑声居多,认为笼统地规定小学所有年级都不得布置回家书面作业的要求不尽科学,也难以执行和监督检查。为此,新修订稿改为“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四至六年级要将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要积极与家长互动,指导好学生的课外活动”。
■ 规定更强调可操作性,减少了落实的困难 比如“每天锻炼1小时”中,原来只规定“按照国家课程方案上好体育课”,现在更强调要求各校必须“开足、上好体育课”,这样,一旦有学校挪用或挤占体育课,学生便可举报,也方便上级部门查实。比如,在规定“教辅材料购买遵循‘一科一辅’和家长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另新增了一项规定:“每个学科可选择一种经省级有关部门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