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强调,凡在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上述非法危爆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省市县各级公安机关将公布举报方式和奖励标准,对群众举报的涉及危爆物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及时组织核查侦办。对举报有功人员,及时兑现奖励。公安部举报方式为:电子邮箱(wbwp2013@sina.com)和“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