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老太自1991年丈夫过世后一直独居在28平方米的旧公房内,5名子女几乎从不上门探望,生活处境堪忧。已是耄耋之年的她身体每况愈下,原先聘请的钟点工也不愿继续照料她的日常起居。杨老太急需聘请护理工,而每月2000多元的退休金无法负担这笔费用,她希望5名子女每月补贴一点生活费,但没人愿意承担赡养费用。
今年5月,杨老太将5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赡养义务。法院分别判决子女每人每月支付一定的赡养费,其中二儿子施某因患有眼疾,法院判决他除了一次性补交1200元赡养费外,从今年5月起每月支付300元。
之后4个多月里,5名子女始终没向老人支付费用。9月初,杨老太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分别通知了5名子女后,其中4名支付了母亲的赡养费用,但是二儿子施某仍不支付。执行法官调查发现,他名下不仅有两套房产,且在银行有近40万元的个人存款。法官认为,施某共计需支付2400元,完全有能力履行判决却不履行,应当对其进行处罚和教育。
10月12日,执行法官来到施某的住处,看到其家中装潢豪华,客厅摆放着50英寸的液晶彩电,高尔夫球杆和球包放置在房间一角,还养了一条名犬。法官当场对他宣布了处以2500元的罚款决定。法官的讲话被施某多次打断,他坚称自己生活窘迫没有存款。法官随即向他出示了银行提供的存款证明,施某却辩称存款证明不真实,自己没有能力赡养母亲,并对法官多次爆粗口。
在离开施某家后,执行法官一行前往杨老太位于长风新村的家中探望,准备向她告知执行情况。没想到,施某已先于法官一步来到其母亲住处,质问母亲为何向法院申请执行,一度还想将母亲从房子里赶走,但是被执行法官勒令制止。法官再次向施某强调,如果再不支付赡养费,不仅要被罚款,还将面临更重的处罚。
10月14日是支付赡养费和交纳罚款的最后期限,迫于法院的执行压力,施某主动来到普陀区法院,并在老母亲面前支付了拖欠的赡养费,并交纳了罚款。
通讯员 贺天牧
本报记者 徐轶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