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居民掀顶搭房
据汪女士说,她居住的房子建于上世纪20年代,砖木结构,原名叫“黎照坊”,属于新式里弄房,目前小区里还有10幢这样的房屋。如今这房屋就像高龄老人,结构老化,支架脆弱,墙壁酥松,想在墙上打个膨胀螺丝都无法固定。她家自1949年搬进去,现已住了65年。
去年11月,汪女士家楼上(三楼)一对老夫妻说要装修房子,把天花板拆除,然后将宽约10厘米的槽钢一根根架上去,做起了加层的龙骨。接着又将屋顶掀掉,以最高房梁为中线,把两边斜角的屋面抬高2米左右,建起一间长方形的房间框架。这时,汪女士家的屋顶已四处开裂,天花板上的泥墁掉下来散满房间,门框也开始变形。她发现房屋的安全受到威协,立即向管理所在小区的新华物业公司反映。
物业认定违法搭建
11月中旬,新华物业管理员到现场查看后认定,该装修破坏了房屋结构,属违法搭建,当场要求整改,恢复原样。此后,物业管理员在向长宁区拆违办反映的同时,又嘱汪女士本人也向长宁区拆违办反映。区拆违办说会派人到现场查看,并需要两个星期的时间做鉴定。
拆违部门不予立案
在这两个星期里,汪女士眼看着楼上业主把一个只是框架的房间变成了实体。她好不容易熬到两个星期后,再向区拆违办询问鉴定结果。一工作人员答复:经现场勘查,认定该处为屋顶开窗,不属他们受理,不立案。建议汪女士还是向区房管局反映,汪女士找到区房管局信访办,一接待人员看了汪女士提供的在建房照片后说:这不明摆着是违法搭建吗。拆违办不及时阻止,可以向区信访办反映他们不作为。
楼下居民维权艰辛
如今汪女士不得不向区信访办申请信访复查,可又要耗时一个月。她十分困惑:自发现违法搭建雏形,到房屋建成历时两个多月,期间她跑了物业、房管办、房管局、拆违办,至少10多次。但就是没人来拆。
汪女士说,她家4口人,母亲92岁,一个弟弟残疾,一个弟弟是丧失劳动能力的病人,她本人也是一级视障残疾,为维护住房安全到处投诉,已耗费许多精力,但不知这个违法建筑究竟该由哪个部门负责拆除?如今,有些居民已放出话,“如果18号三楼可以升出一个四楼房间,其他三楼也可以学样了。”
是否违建尽快界定
接到投诉,记者先后与新华物业和区拆违办取得联系。新华物业坚持认为只要是破坏了房子的外立面就是违法,更何况还升高了屋面,但他们没有执法权。区拆违办坚持说:只要房屋主梁没动就属于开“老虎窗”。业主也许有违法的行为,但不属他们立案范围。希望有关部门对升高的屋面是“老虎窗”还是房间尽快作出界定,我们拭目以待。
本报记者 高毅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