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凌晨,一辆运煤车行驶至山西岚县境内时被交警拦下,在收取了货车司机100元人民币后,交警未开任何单据便放行。当该运煤货车行驶至山西盂县境内时,同样的情况再度发生。在没有罚款理由、没有收据、没有罚单的情况下,交警收取了车主50元人民币。
11月21日,此事被媒体曝光后,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立即作出决定,先行对岚县、盂县公安局长、分管交警的副局长和交警队长等相关责任人免职,成立三个调查组分别展开调查,并于近期组织一次全省性的运煤通道大检查,严查公路“三乱”等不正之风。
据了解,为杜绝公路“三乱”现象,山西省今年已举办130多期执勤执法规范化培训班,分四批在全省国省道、高速公路进行明察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