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8岁的王军是安徽阜阳人,事发前是上海一家物流公司的快递员。事发当天,王军像平常一样来到太仓路这幢大楼送快递。在大楼门卫处,王军将身份证交给保安登记,保安要求其留下身份证并换取大厦的临时出入证。
对于这个要求,王军当即拒绝,认为大厦保安没有权利扣押身份证。于是,他强行夺回身份证,并径直上了电梯。这时,另一名保安上前拦住王军阻止其上楼。争执中,王军从随身携带的拎包内取出一把水果刀刺向这名保安。其他保安听到呼喊后上前帮忙,王军又挥刀将他们刺伤。
在连续刺伤5名保安后,王军拨打了报警电话投案自首。受伤保安随后被送往医院。经鉴定,5人中1人头皮两处裂创、左手肌腱断裂,1人腹部穿透伤,其余几人全身多处受伤,分别构成轻伤和轻微伤。
庭审中,王军称自己已不止一次因身份证问题与大厦保安发生争执,之前几次甚至报了警。在多次争执后,他特意在包里准备了水果刀,打算如果保安再拦他,就用刀刺对方。法院认为,王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多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