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来势汹汹的雾霾让华北大部分地区再度遭遇“心肺之患”。环境保护部迅速派出6个督查组,奔赴北京、天津、石家庄等8个城市,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结果发现一些地区应急工作存在形式大于内容、应急机制不顺畅、部分涉及民生的应急措施难以完全落实等诸多问题。
面对恶劣的雾霾天气,全社会早已达成治霾共识,从国家到地方纷纷出台并启动治理环境、驱散雾霾的各项法规措施。可以说,治理雾霾,从应急措施到常态化治理,从治标到治本,各项措施制度不可谓不多。然而“制度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环保部一出门督查,应急执行的问题就暴露了出来。
诸如应急工作形式大于内容、应急机制不顺畅等问题,不仅说明针对雾霾的应急不力,还暴露出整体治污的缺陷。治理环境,如果连治标的应急之策尚无法切实落地,何谈触及理念转换、利益调整的治本?如果地方连落实应急措施都不能尽心竭力,又如何让人相信更耗费心力、更繁琐细微的日常环境治理工作落到了实处?治霾应急工作就像整体治污工作的一面镜子,它提醒我们,治理雾霾还存在诸多执行问题、机制问题,必须开动脑筋,快马加鞭,拿出治污的魄力。
就拿这次发现的“一些地区应急工作仍然形式大于内容”来说,这显然是执行出了问题。比如在邯郸市,应急响应区仅局限于主城区(四区一县),对于邯郸市区周边,尤其是工业企业相对集中、排放量占比最多的武安市、峰峰矿区、永年县等地均未采取应急措施。这反映出一个地区的治霾力度存在本末倒置的情况,这究竟是因为郊区监督力量薄弱,还是因为地方难以舍弃经济利益而选择性治霾?还有“应急机制不顺畅,一些县(市、区)只是环保部门在单打独斗”,这也表明,现有的治霾并没有体现整体责任,需要在机制调整和执行力量整合上,进一步明确责任机制,做好治霾力量的全盘联动整合。
治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的问题多、范围广,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应急不力这件事来说,究竟是机制问题,还是执行问题,需要具体研判。如果是机制问题,就需要上层设计,打通机制梗阻,重新整合力量,以便各部门、各区域之间实现有效联动。如果是执行问题,则要看看,究竟是政策的可操作性出了问题,还是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这些都需要地方部门俯下身去,具体研究,做出判断,拿出方案,该整改就整改,该问责就问责。十面“霾”伏的现实告诉我们,环保方面已经没有退路可走。只有在治霾问题上快马加鞭,从改善应急工作等治标问题做起,我们才能为环保治本赢得经验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