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开播的《羋月传》不仅台面上的宣传如火如荼,台面下作者和编剧也是“打”作一团。11月10日网文作家蒋胜男公开发表长微博,声讨《羋月传》的电视剧制作方侵犯其著作权。而片方也是反应迅速,当天晚间立刻作出回应驳斥。一时间,双方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其实早在今年4月,蒋胜男就已经因编剧署名问题将制作方“花儿影视”告上法庭。所以最近的这场“PK”只能说是“续集上演”。
自2014年起,网络文学开始大规模成为内容提供方,从产业上游高调进入影视圈,并形成了围绕“IP”开发的综合性产业链。在今年的“IP”井喷中,出现了“网文系”影视剧霸占银屏的壮观场面。但是繁荣的背后,掩盖不了草根性十足的网络内容原创方与纵横娱乐圈的影视改编方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
比如今年年初,著名编剧汪海林就曾在微博上“炮轰”网络文学内容劣质,从而引发大批网文作者与他的口水战。时至今日,汪编剧的观点依旧没有改变。近日出席在北京举行的某创作峰会时,他再次吐槽“我们真正反对的,不是对经典文学作品的改编和重现,而是打着IP的幌子用低质量的网络作品圈钱的行为”。
相较于编剧方面对网络文学质量的指责,网文作者更关注的是自己的著作权益有无损害。
不久前《鬼吹灯》系列作者“天下霸唱”在微博中发布“严正声明”——“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本人许可不得肆意修改或改编上述作品(《鬼吹灯》1-8册),否则将侵害本人的保护作品完整权”。矛头直指当时已经上映的电影《九层妖塔》。
纵观2015年,基于网络文学十几年的积累和沉淀,产生了大量优秀的文学原创内容。在网络文学平台和娱乐资本的操作下,网络文学以猛虎下山之势涌入下游的影视行业。只是这股浪潮对于长期代表着草根文化的网文写手们,也是“幸福来得太突然”。
当被利益裹挟,草草签就合约,贸然闯入陌生的影视娱乐圈时;当面对已经摸爬滚打多年的老牌影视公司和“牙尖嘴利”的金牌编剧们时;当不熟悉游戏规则,没法看透合约中的法律潜台词时;当试图维权,遭遇到对方强大的媒体攻势时,以上种种已经或多或少地发生在网络作家们的身上。
网络写手与影视编剧之间的PK,注定是场不对等的较量——是弱势个体与强势行业的对抗。所以无论是起因还是结局,无论是胜利者还是失败方,我们在冷眼旁观之余,是不是也应该做些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