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先生去年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医生开了四个月的病假单,司法鉴定休息期为3个月。在协商赔偿时关于误工时间发生了争议。章先生认为按照医生的病假单,至少有四个月。但是,保险公司觉得一般不构成伤残等级的休息期,大多不超过2个月。
那么,章先生的休息期该如何确定呢?新民法援律师解释,根据相关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确定。
误工费期限的判定,是司法鉴定的范畴。其中“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在司法实践中简称为“三期”,评定结果,直接与赔偿的金额相关。
休息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因损伤并接受医疗及功能康复,而不能参加正常劳动或工作的时间。司法鉴定中,一般参照“医疗终结时间”和功能锻炼的时间来确定。这个期限并不等同于伤者实际在家休养的期限。法医会根据伤者损伤情况判该损伤恢复到稳定状态需要的时间,那就是评定出来的休息期限。
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认定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时,很少会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病假单)来判定休息期。
本报记者 程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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