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挺新鲜,在大上海甚至在全国都还是头一回。8名接受民意“大考”的“85后”候选人,尽管最终能否选上要由民意说了算,但这项尝试的诸多社会价值却毋庸置疑。紧扣“基层历练”、“公推直选”、“从民意起步”等几个关键词,至少是可以让舆论有所期许的。
进入新世纪以来的十数年间,法律上,国家对确定居委会法制地位的法律作了“中修”,去掉了诸多不合时宜的法理阐述,使其尽量跟上社会发展的步履。经济上,但凡有一定财政能力的城区政府,纷纷将居委会运作经费纳入了财政拨款、财政扶持或政府统筹的轨道;人员配置上,开始批量配置青年“社工”,经此岗位一定年限的历练,从中选拔居委会党组织的书记和居委会主任的苗子。无论是“社工”抑或居委会干部,都不再是尽义务的志愿者和“社区积极分子”,这的确称得上是社区管理的一项制度创新!由此,强化了基于新的社情民意下的居委会工作,成功举办世博会及确保上海社区治安状况好于全国平均水平,就是颇具说服力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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