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 进一步完善审核程序 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区县网签窗口应认真核对信息并在网上如实填报,由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核验,未通过核验则不予办理购房手续;在此基础上,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将加快完善信息交换机制,尽快实现网上自动核验。
● 严厉打击伪造行为 发现伪造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行为的,2年内不得向其销售住房。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将伪造当事人记入黑名单,今后不予办理工作居住证;涉及伪造工作居住证当事人所在单位责任的,将所在单位记入信用记录,暂停其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的资格。对伪造及协助伪造材料、提供虚假信息及隐瞒家庭住房状况,涉嫌构成犯罪的个人或单位,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严肃惩处违规售房企业 对未履行购房资格材料收缴核查义务,未如实填报核验信息的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停止网签,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