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2003年8月,故意杀人犯陈大坤在湖南省桑植县两河口乡两河口村旧村组建立磨芋食品厂,并注册成立张家界绿丰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丰公司)。2005年11月,被害人郭国钢入股绿丰公司,2008年4月退股,与陈大坤产生经济纠纷。
2008年8月19日晚8时许,陈大坤以谈项目为名将郭国钢骗至张家界市一中西餐厅的包厢,并指使早安排到该餐厅的漆国礼、覃孟君(已判刑)将安眠药放入郭国钢的饮料中。郭国钢喝下后,陈大坤将其骗至永定城区民航山庄一房间。之后陈大坤通过手机短信指令漆国礼、向延庆(已判刑)、覃孟君动手。漆国礼用橡胶警棍连续打击郭国钢头部、胸部,又用皮带勒其颈部,致其呼吸衰竭死亡。
2008年7月7日晚9时许,陈大坤将与其有经济纠纷的倪为宽骗至湖南省桑植县澧源镇环卫所巷方家楚一出租房内,漆、向、覃3人殴打倪为宽,将其非法拘禁。次日晚,3人按照陈大坤安排,又将倪为宽装在纸箱内运至绿丰公司办公室的卫生间,交给陈大坤后离开。此后,倪为宽失踪。
2008年5月23日下午1时许,陈大坤将与其有经济纠纷的严桂兰骗至昆明市西山区白马小区,由陈大坤、向延庆非法控制。同年5月30日,严桂兰由陈大坤一人控制。此后,严桂兰失踪。
陈大坤曾任张家界大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1989年6月任张家界市武警支队政委。1997年9月,陈大坤转业至张家界国家安全局,任副局长。
(徐轶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