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费
各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的绿化养护费收费标准,按照本小区原绿化养护费收费标准的130%执行,费用在公有住宅售后维修资金中列支。
因绿化补种等需要增加土方、苗木、草皮等相关设施材料的,其相关材料和人工费用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在公有住宅售后维修资金中按实列支。
■水泵修缮保养费
水泵修缮保养费每季度150-170元/台,消防泵(带控制箱)修缮保养费每季度200元/台(50元以上材料另按实结算)。配备电梯住宅的水泵和消防泵修缮保养费,在电梯、水泵运行费中列支;不配备电梯住宅的水泵和消防泵修缮保养费,在公有住宅售后维修资金中列支。
■电梯零星配件及维修费
电梯零星配件及维修费每台每年在1200元以下(含1200元)的,在电梯、水泵运行费中列支。超出1200元的,超出部分在公有住宅售后维修资金中列支。
■修缮人工费
公有住宅售后小区修缮人工费,按照本市有关部门最新公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具体项目工时,按本市有关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执行;定额工时在1小时以内的,按1小时计收,超过1小时的按实计收,收费金额尾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元。公有住宅售后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修缮人工费,在公有住宅售后维修资金中列支。
■水箱(水池)清洗费
水箱(水池)清洗费分不同吨位,按下列标准收取。
◆5吨以下(含,下同),每次94元
◆5吨以上10吨以下,每次132元
◆10吨以上15吨以下,每次178元
◆15吨以上20吨以下,每次224元
◆20吨以上25吨以下,每次301元
◆25吨以上30吨以下,每次337元
◆30吨以上的水箱(水池)每增加5吨的,增加收费46元;每增加10吨的,增加收费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