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之秋》是台湾学者陈冠学先生四十多年前归隐乡村生活所写的一部日记,描写了初秋、仲秋、晚秋的田园景象和农人劳作。他的选择乡村,不是消极遁世,逃避人生,而是更为积极地入世。据说当年,陈先生竭尽个人所有的笔力,一点一滴,一笔一画,仔细描绘南台湾一角田园的美,是为唤起人们对土地的关切与爱护。从这一点来看,他的写作已经超越了文学上的意义。
他不单种菜蔬、番麦,也种其貌不扬又无实际效用的小草。记录各种野花的颜色。写为他驮货物的“赤牛哥”、为他看门的花狗,别人送来不得不养的鸡、田园里的各种野鸟。笔墨饱蘸深厚的情感,仿佛它们是他相濡以沫的家人。他会为一条鱼的迷路而担忧,为被红隼的利爪刺死的小鸡伤心,为救小鸡他又伤了红隼,他也一样为它伤心。那是真正的赤子之心。他在乡村的生活让人们重新意识到生存于大地之上的生命远远不止人类自己。人也好,牛也好,狗也好,野花野草也好,都是平等的,生命本不分贵贱,都是值得珍惜的。
他写道:“农人的特征在于有个纯朴的心,因有一颗纯朴的心,才能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含哺而熙,鼓腹而游,而不奢求,不贪欲,过着无所不足,劳力而不劳心的安祥生活,而和田园打成一片。此地可以终日,有山可看,有鸟可听,饥来有薯,渴来有溪,秋分的斜日,清新的空气,静谧的釉绿,辽旷的田园,无边的蓝天。”这种生活的意义在于对物质占有的尽量减少,而要努力实现精神上的最大富足。
很多人看了《田园之秋》而联想到《瓦尔登湖》。两位作者过着同样粗茶淡饭但心情愉悦的农夫生活,都发现单求养活自己,其实只需要很少的劳动,即使不劳动,也能喝溪水、挖食野薯,大自然是个无穷的宝藏,造物主早为我们准备下了一切,只要我们不过分贪求糟蹋。空下的时间呢,尽可以念诗、看哲学书、思考、发呆。我们(他们)需要的其实少之又少。陈先生认为,酒、茶、咖啡,哪里比得上甘冽的山泉水呢?梭罗也在瓦尔登湖畔发出感叹,衣服只为暖身蔽体,那些一天一套新行头的人,不过是挂干净衣服的架子罢了,那些不常穿的衣服,哪里能沾上他们的性格,和他们合为一体呢?
陈先生是庄子学说的研究者和受益者。庄子提出“心斋”的比喻:我们的心平常都是向外追逐,追逐许多物质的东西,以致忽略了这个心其实是要让它静下来的。我们的心如果充满各种欲望的话,它就是乱糟糟的,把所有的欲望都排除掉之后,它自然就静了。心静则澄明,那时,万事万物皆在心中,宇宙真相也就一目了然了。陈先生退居乡里,什么身外物都舍弃了,忽然,他发现,自己拥有了了不起的财富,在抛开一切之后,自己能逍遥自在地生活了。
如果没有强大的内心,乡村并不是诗意的居住地。普通农人的脑子里只有粮食,无论天色多美,他都看不见,满天星光,入不了他的眼,大地再怎么绿,花儿再怎么红,他一概视而不见。从这一点来说,住在乡村也好,城市也好,其实是一样的。只有善于感知周遭的一切,感恩周遭的一切,才能活得趣味盎然,充满幸福的感觉。幸福是什么?是对我们生活的满意程度。像陈先生说的:“一天里,只要有一样惬意的事物入眼入耳或入心,便觉得很满足。惬意的事物总是有的,或是一片蓝天,或是一丝冰晶云,或是一段鸟音,或是一章好书,总有一些惬意的事物入我耳目心中来,因此我每天都很觉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