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家刘易斯·布兹比,自称为“痴书症患者”,他有连续在书店工作十七年的经历,于是,写出《书店的灯光》一书。
《书店的灯光》,不仅能让我们得以全面地了解书店,更能感受到书店之美。举凡书店的布局、装潢、书籍的布置、书籍的营销、书店的工作人员、店员之间的美好关系、书店的氛围,以及书的版本、书与作家的关系、书籍发展的历史、旧书店、特点各异的书店等等,皆在他的叙述之中。洋洋大观,异彩纷呈,书店之美好,淋漓尽致。
书中,最精彩之处,还在于作者刘易斯·布兹比对于书店的那些独特的感受。
他把书店比作“城市”,他说:“一个书店,就是一座城市,我们日臻完美的精神自我,居住其中。”“书店向来是交换时代思想的市场,在塑造公众话语方面起到了促成作用。”这个“城市”的繁华,来自它能生成思想,它成为了人们文化交流的场地。
书店,自然是一个卖书、买书、读书的场所。作为店员,能把一本好书送到读者手中,是刘易斯·布兹比极大的欢乐,他享受其中。他说:“不管走多少弯路,把正确的书交给正确的人总是令人欣慰的,但令售书者最激动的是让顾客出乎意料地得到一本需要的书。”他认为,书店里有一种“静静的兴奋”,又“不限制你的逗留时间”,所以,是最适合读书的,“写作、阅读,长谈,或者临窗发呆”,都好。特别是在夜晚,在书店的长椅,或藤椅上坐会儿,“朦胧的灯光,成堆的书报,一种慵懒的气氛弥漫着”,真是享受极了。为此,刘易斯·布兹比称这种书店阅读为“在人群中独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