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必须制定有关规定,明确奖励、补助、慰问发放的统一标准,形成书面文件,并严格按规定执行。奖励、慰问标准的制定应遵循合理、适度原则。发放奖励、补助、慰问金时,审批手续应齐全,签收应规范到位。逢年过节发少量慰问品,除明确标准、规范程序、齐全手续外,总金额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留成的拨缴经费收入的20%以内,最高人均不超400元。
《若干意见》明确,工会会员本人过生日,工会应慰问祝贺。原则上应购买生日蛋糕慰问,情况特殊的,可购买同等价值蛋糕提货券。慰问标准人均不得超过250元。用会费组织会员看电影时,应尽量统一组织。因会员工作性质、时间等原因不能统一组织的,可发放同等价值电影观摩券。工会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一般情况下当日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