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军表示,从核查掌握的线索情况来看,相关发行人、上市公司主要问题包括:一是申请IPO的企业涉嫌在招股说明书中虚假陈述;二是重组标的企业涉嫌欺诈发行,虚构营业收入与利润;三是上市公司涉嫌在进行收购的相关披露文件中未披露重大债务和对外担保事项;四是上市公司涉嫌虚构其境外子公司的业务及高额无形资产;五是上市公司涉嫌通过虚构应付款项等进行财务欺诈;六是上市公司涉嫌在对外投资等业务活动中隐瞒重要财务信息和虚构重要业务数据;七是上市公司涉嫌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等重大变化;八是涉嫌迎合市场炒作热点对公司更名及业务转型作出误导性陈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