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戚两年前开了一家网店,目的有二,一是希望赚点钱补贴家用,养家糊口,二是找个事做,实现再就业。两年下来,甘苦自知,所幸小有盈余。但他不时向笔者吐槽,最大苦恼是几乎每个月都被宵小恶意投诉,疲于奔命,敢怒不敢言,都萌生关店不干的想法了。
笔者上网一查,亲戚的这种遭遇还真不是个例。据法制日报去年7月报道,每年淘宝网面临的相关恶意投诉,多达上百万起。恶意投诉已经形成畸形职业化、灰色产业化,牟利惊人。
从常识上理解,投诉是消费者权利,正当投诉甚至具有网络“啄木鸟”的意义,但恶意投诉则不然,他们通过故意虚假陈述、伪造凭证和恶意抢注商标等方法,对合法商家发起大量虚假投诉,造成商品下架乃至商家被迫关店。这是碰瓷,但是,被投诉的网店声誉与生意皆受损,店主不得不拿钱消灾。
最可怕的是,现在的恶意投诉者越来越有“技术含量”,比如一种被视为“知识产权流氓”的恶意投诉者,已大举进入网络平台。其操作手法大致是,注册一个空壳公司,然后将非显著性的名称进行商标抢注,进而对淘宝卖家进行品牌投诉,收“封口费”。比如有人注册了“软玻璃”这样品牌,继而跑到平台要求下架所有含“软玻璃”这样词的商品,他们选择时机往往是店家正促销的时间点。由于店家先期投入大量促销成本,面对投诉者搅局,往往无奈就范。
李鬼投诉李逵,大发黑心财,该如何看待这种情况?一方面被投诉店家当然不能选择私了,应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另一方面平台方在设置规则的同时应该公正裁决,对恶意投诉者说不。日前有报道称,阿里集团向恶意投诉开战,坚决封杀恶意投诉的“知识产权流氓”公司。这当然是好事,接下来呢?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早就说过,所谓好的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公正、透明的游戏规则之上的,即法治的市场经济。没有法治或者法治不彰,“公民的基本权益缺乏保障,公民缺乏安全感和从事经济活动的积极性,使经济缺乏长期的活力。”具体到恶意投诉,已涉嫌敲诈,司法机关是不是该介入?
此外,对那些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监管部门难道无计可施?有学者建议,应该提高商标注册门槛,审核注册商标人的资质。比如,有人同时注册上百个品牌,但只有一个空壳公司,商标注册部门应考虑不给他进行注册服务,因为他注册商标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正常经营。不管怎么说,精准规束,填补缺位,才能有效遏制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一家网店往往维系着一个家庭的生计,在当前就业不易的现实语境中,更应该依法遏制恶意投诉现象,让千千万万个以开网店为生的店主吃下定心丸,靠勤奋致富,过上小确幸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