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机场东片区
违法较普遍
第一督察组指出,长宁区生态环保意识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与绿色宜居的国际精品城区定位还存在差距。
一是长宁区环保责任制还不够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有待加强,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部分建设项目滞后或未启动。二是对建筑工地的日常监管、纳管企业废水排放执法监管、汽修行业现场执法监管不够到位,餐饮单位油烟扰民监督执法工作未形成有效合力。三是机场东片区的环境管理工作机制不完善,机场河沿线单位截污纳管工作滞后、整治不彻底,区域内环境违法行为较为普遍,环境监管执法不力。
督察要求长宁区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更加有效地解决涉及多部门职责的环境污染监管问题,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打造绿色宜居精品城区。
青浦环境基础
设施建设滞后
第二督察组指出,青浦区生态环境质量与“绿色青浦”发展要求和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部分环保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污水处理厂出水不能稳定达标、在线监测运维不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置设施不完备,青东地区河道水质仍较差;扬尘污染控制不力,污水厂臭气治理滞后,工业废气扰民现象依然存在;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不彻底。二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厂污泥处置能力不足,垃圾收集处置设施不完善,雨污混接改造未完成。三是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环境监管不够到位,街镇环境保护责任不够落实。
督察要求青浦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完善环境保护相关责任体系,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加强社会共治,努力实现“绿色青浦”的发展目标。
督察强调,长宁、青浦两区应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委、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督察期间,长宁、青浦两区按照边督边改的要求,严肃查处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并向社会公开。长宁区211件举报投诉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69件,立案处罚37件,罚款163.81万元,约谈33人;青浦区196件举报投诉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93件,立案处罚75件,罚款约1418万元,查封、关停、停产整顿企业8家,约谈35人,刑事拘留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