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无人驾驶,如神话般遥远。
今天,无人驾驶,真的不远了。
2018年全国两会热点新闻,迄今热度不减,其中就包括无人驾驶。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前,“代表通道”惊喜亮相,来自上海代表团的陈虹代表在此发布了“无人驾驶”最新消息——在有了5万公里封闭路线经验后,上汽集团已拿到国内第一张无人驾驶上路测试牌照!
这世界,变化快。智能化、互联化、共享化、国际化,让无人驾驶技术研发风靡全球,众多汽车制造商纷纷表示,将在近两年内推出具有无人驾驶技术的整车。如果说,马车变汽车,是第一次汽车革命——动力系统革命;那么,有人驾驶变无人驾驶,就是第二次汽车革命——控制方式革命。
目前,无人驾驶技术开发,均采用在现有整车上加装设备后进行技术开发和测试。无疑,无人驾驶的技术研发,需要通过封闭环境、半封闭半开放环境,以及地面道路、高架道路及高速公路的各种测试,才能真正推广应用到整车。
但,无论有人驾驶,还是无人驾驶,上路都要依法行驶。尴尬的是,法律总是滞后于社会生活,现行道路交通法规均是在第一次汽车革命后才实施,规范的,都是“有人驾驶”,这让“无人驾驶”难免无所适从。
无人驾驶,法律法规亟待完善,不止中国独有,全球都处于探索阶段。2016年,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发布《国际道路交通公约(维也纳)》修正案,这是无人驾驶首次在法律层面得到许可。修正案规定,在全面符合联合国车辆管理条例或者驾驶员可以人工选择关闭该功能的情况下,将驾驶的职责交给车辆的自动驾驶技术,可以应用到交通运输当中。
迄今,美国、德国、日本的无人驾驶技术研发及法律规范,也都在紧锣密鼓进行当中。
2017年6月,我国首个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上海)试点示范区封闭测试区启动,车企得以模拟100种复杂路况测试无人驾驶。2017年12月,工信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确立了95项无人驾驶标准。2017年12月,《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的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发布。2018年3月1日,《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发布。
但无论细则也好,办法也罢,都面临着上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的不兼容。
创新发展,制度保障,少不了。于是,来自上海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陈鸣波已领衔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议案,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或提出临时保障措施,授权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对经过改装并装载有无人驾驶控制系统的车辆给予临时上路许可,逐步开放半封闭、半开放公共道路测试,划定一定的城市道路及高速公路进行全开放测试。这一议案,已被大会列为正式立法案。
修法,不只在于授予无人驾驶法律地位,更在于让无人驾驶真正为人服务,安全、可靠、便捷的为人服务。
无论喜欢与否,技术,总是不肯停步。当初《封神演义》脑洞大开的时候,土遁、飞天,都仅仅是神话是想象。但当人类进入了20世纪,飞机,地铁,航天,登月,让那些曾经的想象,都变成了现实。无人驾驶,也是如此。
在中国,在上海,无人驾驶,不仅是汽车产业发展的新趋势,更是做强制造品牌,坚持往高端走,坚持往转型升级大方向走的时代新需求——在汽车消费市场,80后已占消费群体2/3以上,新生代消费者追求新技术、高品质、个性化,要满足消费新需求,寻找发展新动能,就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推动上海汽车产业成为数字化、在线化、智能化、定制化的新型产业,打造出响当当的上海制造新品牌。
所有技术进步,所有发明创造,都是为了让世界更美好,无人驾驶,也不例外——无论是“无人驾驶”立法,“无人驾驶”技术研发,还是打造“无人驾驶”新品牌,所有点滴进步,都离不开也无法离开——无人驾驶,心中有人,以人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