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家中失窃
王女士与朱某原是情侣,两人恋爱时通过某租房APP,租住在普陀区一公寓内。没想到半年后,因种种原因两人分手,朱某搬出了公寓,王女士立马把电子门锁的密码换了。
今年3月10日下午,王女士上班时,突然接到朱某找她要钱的电话,此时王女士和朱某已经分手,王女士不想搭理。可当天晚上,还没下班的她,又接到朱某的微信,屏幕上一串熟悉的数字映入眼帘。王女士大惊:这不是家里电子门新更改的密码吗?他怎么会有?她感觉不妙,慌忙跑回家中,发现衣柜中黑色斜挎包里的现金1500元、戒指项链等首饰都不见了。
而此时,朱某竟然悠闲自得地坐在她家门口,承认东西都是他偷的,而且已经将首饰悉数变卖,还了信用卡。一边说,一边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叫喊道:“钱都没了,你捅我几刀吧,就当我还给你了!”王女士觉得他的行为实在荒唐可笑,只当他威胁自己。没等她反应过来,朱某真的拿刀朝着自己的胸口连续捅了五六刀。见朱某胸口止不住的血,王女士吓得不轻,拨通了110报警电话。
获知密码起贼心
经查,朱某今年26岁,在上海找工作时结识了王女士,平时兼职快递员。朱某认为自己在谈恋爱时,花了很多时间和金钱,信用卡也透支还不上了,因此,他不仅在分手时向王女士索要2500元“分手费”,分手后依然对其纠缠不休,为了索要钱财,甚至发裸照威胁王女士给钱,让人苦不堪言。
让王女士疑惑的是,朱某到底是如何获得自己房门的新密码的?到案后,朱某如实交代,原来,这间房屋的门锁是电子锁,进门只要输入密码就可以了。而密码是通过手机上的租房APP控制的。当初两人同居时,该公寓的承租人为朱某,租房APP上绑定的也是朱某的手机号。房屋信息若有变更,会及时发送到朱某手机上。分手后,王女士虽然找到房东,更改了承租人,但却忘记更改租房APP上绑定的手机号。因此,王女士更改后的密码,也在第一时间发送到了朱某的手机上,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普陀区检察院检察官认为,被告人朱某未经被害人允许,利用先前获悉的密码进入被害人王女士住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