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及沪苏浙皖法院的专家、学者、法官、律师,围绕湖长制(河长制)司法服务保障机制的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行政与司法对接机制的构建,长三角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构建等3大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
论坛开幕式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等,共同为上海政法学院、青浦区人民法院共建的“长三角环境资源司法研究基地”揭牌。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等长三角12家法院,共同签署了《长三角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