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他们家的房屋顶常年漏水,墙面渗水无法居住,夫妇俩暂时在外租房住,等房子装修完毕再搬回去。眼看在外已居住一年多,房屋装修仍遥遥无期。小乔夫妇拿出装修公司为他们设计的效果图,我仔细一看,整个设计很到位。不过,我毕竟是外行,当场便将效果图微信发给一位装修专家,让他把把关。不一会,专家发来对效果图认可的信息,我把信息给小乔看,小乔默认了。这时我不禁有点纳闷,既然效果图出来了,为什么不动工?他们解释因为看不懂图,所以不敢签合同。听他们这么一说,带着疑惑,我先打电话与房屋装修部门联系,原来小乔与相关部门在协商解决房屋装修问题时经常发生矛盾冲突,多次情绪失控,甚至发生自残行为,弄得对方无从下手。根据这些情况,我猜想小乔一定有心理问题。果不出所料,据小高反映,小乔患有抑郁症多年,但从不就诊,只是让小高去医院开药,持续服药多年,平时情绪容易激动,表现为“多疑”“偏执”。看来问题还是出在小乔身上,当务之急先从她治病着手。我立即帮小乔联系了区精神卫生中心的医生,医生了解情况后,建议小乔要据医嘱合理用药。这次小乔听从了医生的建议,经医生的调理,病情得到控制。
至于房屋装修的矛盾也很简单,之前因为小乔对房屋装修是外行,要求过于苛刻,迟迟不愿签订装修合同,使得装修公司几个月都无法确定设计方案。再加上她与小高长期在外租房,心情更为焦虑。我告诉小乔,装修合同还是要你们签订的,如果不放心,我可以来见证。这样,小乔很快与装修公司达成协议,工程终于开工。实际上对房屋装修我也是外行,为了对小乔负责,对房屋装修的具体技术问题,我联系了相关专家。他们听说了小乔的情况,欣然答应无偿为她家的房屋装修全程监理,并与我一起上门查看,了解具体情况,帮助小乔夫妇与施工方协调。双方很快取得了一致意见,推动了装修进程。
我还动员小乔夫妇参加失独家庭的各项公益活动,在这个群体中相互帮助、相互慰藉。大家对小乔的装修也很关心,经常会帮她出主意,解疑惑。现在小乔夫妇已成为街道失独家庭的召集人,每次活动不仅积极参加,还动员其他类似家庭一起参加。小乔还加入了为失独家庭组织的舞蹈队,积极参加排练,已经三次随队为敬老院慰问演出。
如今小乔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与初次见面时判若两人。与此同时,他们的房屋也装修一新。年前,夫妇俩在街道、居委会的帮助下,终于搬进了新居。夫妇俩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真心谢谢政府,今年可以过个舒心年了”。
人民调解员 青云
【律师点评】
失独家庭一般是指所育独生子女亡故后,父母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或不愿意收养子女的家庭。小乔和小高同样是经历不幸的失独父母。本市针对这类特殊家庭开展了不少扶助关怀工作,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可以获得由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信息咨询、健康管理、辅助就医、代叫家政服务等基本援助服务项目。希望小乔和小高能早日从这段痛苦中走出来,年年都是“舒心年”。
这里我们来了解一下与失独家庭有关的法律知识。虽然《婚姻法》、《继承法》中并没有失独家庭的法律概念,但基本的法律法规还是普遍适用的。对失独家庭来说,会有父母养老和遗产继承的问题。因为子女早于他们过世,所以失独父母失去了子女这个法定的赡养人,养老送终则成了大问题。除了国家关心、政府帮助外,失独父母也可以与扶养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他们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当然,失独父母也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他们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另外,如果在失独父母生前,有其他亲友长期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与他们形成亲密关系的,失独父母也可以订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要注意的是,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孙鸣民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