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一到春秋两季开学时节,各系统各地区的老年大学都是人满为患。为报名要起早摸黑排队,为入学要托人找关系,甚至有些在校生毕业了,也不肯离校,还想读下去。
是什么吸引着那么些老年人呢?
老年人孤独啊。有了那么一个去处,听课、做作业、参加有关活动,增长了知识,提高了能力,有的还培养了专长,又结识了新的朋友,何乐而不为呢?而且,更重要的是,收费也不贵,大家都缴得起。倘若像小孩子上的形形色色的补课班那样动辄成千上万,老人自己缴不起,子女即使有钱也不愿缴了。
看来,校内校外,不少人都把老年大学当成养老院和托老所了。名曰“大学”,虽不能跟正规的高等院校相提并论,但总也该是一所学校,一项教育事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所规定的“各级各类教育”中的一项。
但是,当前的情况是,办得好的老年大学虽然不少,但总体的要求和标准却并不明确具体。从办学目的、培养目标、师资队伍、入学资格到系科设置、课程体系、统一教材,直到考试、检查、升留级制度,从上到下好像都没有统一的法规,这就难怪各办各的,也难以严格检验和考核了。
这里特别要谈一下收费问题。老年大学的师资很多是退休教师,自有退休金;有些是在职的,更有工资收入,所以,它的讲课费,相对来看,是相当微薄的。许多热心人其实是在尽义务,但你不能要求人人如此,更不能要求持之以恒。
说到底,经费缺乏,是老年大学办学的一个瓶颈。怎么办呢?我这里提三项建议:
一是,要重视并要投入。《教育法》总则第十一条提出:“国家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老年教育既然是“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一级一类,活到老学到老,国家就应当一视同仁,把它看作一项事业,投入应有的人力和财力。有了财力的保证,专职的兼职的师资力量才会尽职和提高,管理才能正规化,学校的数量才能扩大,质量才能提高,才能适应迅速发展的老年社会对老年教育的要求。
二是,能者为师,自我教育。老年大学的学生与其他学校不同,他们一般都有一定的知识和能力的积累,能者为师,可以担当一定的教学任务,也可以给予一定的补贴。若能探讨出一定的方式方法,还可以打破课堂听讲的唯一方式,多采取讨论交流、实验操作、实践活动等学员自我教育的形式,如此既能提高教育质量,也能大大降低办学成本。
三是,社会力量支持,老年事业统筹协调。老年大学是养老事业的一部分,社会上有些慈善单位或个人,会对它给予关心和支持,这是应当鼓励并大力提倡的,并且要建立相应的机制。而养老事业不只是“大学”一项,养老托老、医疗保健、文体活动、旅游参观……都应当蓬勃发展,只有统筹协调,“大学”有些不必要的负担才会减轻,而分内的事情才能真正担当起来。希望教育部门能牵头,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把老年大学越办越好。